信息安全俱乐部社团章程
本章程在 2015 年 5 月 4 日,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信息安全俱乐部(SEC@USTC,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俱乐部”)是接受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管理与指导的,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对信息安全感兴趣、学习和研究信息安全的本科生、研究生自发组建的,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系(筹)提供专业指导的,开展信息安全领域相关活动的学生社团。本社团是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二条 本社团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平稳守序、积极合作的基本原则,遵守社会道德和网络文明规范,致力于网络信息安全的科普工作和促进信息安全工程和理论层面的交流,积极沟通校内与信息安全的相关单位,支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促进网络文明的传播,为国家安全和互联网发展争做贡献。
第三条 本社团致力于增强成员信息安全及其相关领域的了解,了解网络空间安全的前沿动态,关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努力增强成员的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促进团队协作精神和表达沟通能力的培养。
第四条 本社团宣传信息安全文化,弘扬宪法和法律下的网络安全精神,推广网络安全工具和网络安全平台的利用。培养网络与信息的文化氛围,提供网络信息安全爱好者的交流平台。围绕“科普 + 技术 + 学术”三个环节,开展相关社团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社团成员面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校学生;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在本社团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监督本社团工作,拥有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三)共享信息安全俱乐部的电子资源;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的决议,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管理制度
第八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为: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 本社团的负责人组织结构如下:
(1)会长:负责俱乐部与校团委、管指委的联系工作,主持协会各项工作
(2)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承担协会各项工作,完成会长代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管指委、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团委会、中国科大—中国通服国家级工程实践中心
(3)专业副会长:指导信息安全俱乐部的专业性质工作,联系网络信息安全系(筹)、中科院电磁空间信息重点实验室,联系信息安全专业四年级教学班
(4)技术副会长:指导信息安全俱乐部的技术性质工作,联系网络信息安全系(筹)、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信息安全专业三年级教学班
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会长、部长,副会长、副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三)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第十二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的专业背景;
(二)关注国家信息安全的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组织架构及各部门职责由会员大会规定;
第四章 会长及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会长要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产生;
(二)各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指定;
(三)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社团不能有商业性质的收入;
(二)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公布社团财务收支状况细表;
(三)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的发展,不允许在会员中分配;
(四)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开展各项活动的支出,办公管理经费支出和其他正当支出;
第六章 社团章程的修改
社团章程的修改需要经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通过后的决议应得到指导老师的同意,最后报请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的审批备案方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一般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批准执行。社团在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社团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网络信息安全系(筹)、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 2015 年 5 月 4 日正式执行;
(二)章程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信息安全俱乐部。